罗文 Roman Tam
罗文(英语:Roman Tam,1945年2月12日-2002年10月18日),原名谭百先,外号罗记,籍贯广西桂平,广州长大。他是香港196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著名的实力派歌手,并且是香港新一代不少歌手的师傅,有“乐坛教父”之美誉,亦有人称他为“歌圣”,仅在“歌神”许冠杰之后。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通常其他歌手一生只获颁一次的乐坛致敬奖项,如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的十大劲歌金曲荣誉大奖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典礼的金针奖(或同等奖项),罗文都不止一次获奖。他在1985年度十大劲歌金曲颁...(展开全部) 罗文(英语:Roman Tam,1945年2月12日-2002年10月18日),原名谭百先,外号罗记,籍贯广西桂平,广州长大。他是香港196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著名的实力派歌手,并且是香港新一代不少歌手的师傅,有“乐坛教父”之美誉,亦有人称他为“歌圣”,仅在“歌神”许冠杰之后。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通常其他歌手一生只获颁一次的乐坛致敬奖项,如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的十大劲歌金曲荣誉大奖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典礼的金针奖(或同等奖项),罗文都不止一次获奖。他在1985年度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中获颁十大劲歌金曲荣誉大奖,及至1996年又获颁辉煌成就大奖,而于2002年则获追颁十大劲歌金曲20周年荣誉大奖;此外,香港电台在1991年及2001年两度颁发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金曲银禧荣誉大奖)予罗文。虽然金曲银禧荣誉大奖在2002年亦颁赠给二十多位对香港乐坛作出重大贡献的音乐人,但由罗文首先获奖,可见其地位之昭然。
香港邮政于2005年11月8日推出“香港流行歌星”邮品系列,他成为其中一名获致敬推出邮票的歌手(面额为港币2元4角),另在2006年其家属把他的将近3,000项演艺文物(包括奖项、服饰、剪报、相片、舞台剧资料、海报等等)捐赠予香港文化博物馆收藏,捐赠仪式于2007年10月18日举行,紧接着捐赠仪式之翌日(10月19日)至翌年4月21日博物馆在二楼回廊展展出其中选出之60件物品。香港文化博物馆亦于2011年至2012年展出其中部分物品。
罗文祖籍广西桂平,父亲在中华民国政府所有的广西银行任职,在上海的大学毕业,妈妈在广州的国立中山大学毕业,胞姊谭文玉,胞妹谭明玉。1945年抗日战争期间,家人因战乱逃亡至粤北山区,其姐姐谭文玉在乐昌出世。后来家人又躲回广西老家,所以罗文在广西百色出世。姐姐谭文玉称因为这个原因,罗文的爷爷就给他起了谭百先这名字,以此纪念他的出生之地。而罗文本人就称阿公(外公)的意思是“百行以孝为先”。
1947年,即罗文两岁的时候,父亲因工作调动全家来到广州定居,后又因政局不稳,作为政府机构的广西银行把总部迁至香港,他们一家又移居到香港,短暂居住了一段时间。1949年中共建政后,父亲见大陆局势平稳后,还是想回广州生活,于是就辞去广西银行职务,带着家人回广州,在省建筑公司担任会计师,全家从此便在广州落地生根。
据姐姐称,罗文后来入读德宣西路小学,德宣路即现在的东风路,此小学为今日东风西路小学的前身。而罗文本人就指是在北区的第六小学就读。[3]初中在盘福路的广州市第二十七中学(现广州市越秀外国语学校)就读。因希望报考粤剧学校的关系,罗文在完成初中后便没有继续升学。当时粤剧学校拒绝了他的报读,原因是罗文超龄,“因为学粤剧的基本都是从几岁就开始,罗文报考时已经十四五岁了,早超过了粤剧学校考生的年龄。”
罗文小时候全家住在现在越秀区的解放北路,三姐弟常常去邻近的中山纪念堂游玩,而他本人也经常入内观看歌舞表演。纪念堂在罗文的童年时期留下了太多记忆,所以他对这个地方有着特殊的情感,后来在香港成名后回内地开的第一场演唱会,就是在广州的中山纪念堂。
罗文的妈妈是粤剧迷,所以三姐弟小时候常常跟她去看大戏(粤剧)。当年罗文妈妈常会带他们去丰宁路(现人民中路)的太平戏院看戏,回到家里后,罗文就会模仿戏里大佬倌的动作、唱法,表现得很有兴趣。罗文在广州居住的后期曾拜师粤剧老倌名伶罗家宝的父亲罗家树,学习粤剧曲艺功架,这给他后来的舞台演绎打下了扎实功底。因当年罗文对粤剧太痴迷,在其还在读四年级的时候还和几个同学一起,跑到麓湖路红线女的家门前想去拜师,结果被拒绝。
1962年前后,因当时国家政策变动,申请去香港比较容易。罗文妈妈此时已罹患鼻咽癌,当时罗文家有亲戚在香港,知道罗文妈妈得病后就给他们家建议,说家里三个小朋友,就让一个过香港,读书或工作会好些。而罗文因被粤剧学校拒绝录取,前途迷茫,于是决定前往香港。1962年暑假,罗文申请入港的理由是家里人有重病,要去香港买药,所以报是往返双程。姐姐说:“买药只是借口,他过去了就没打算回来。”
据他亲口所述,他来港后第一份工作,是一个亲戚的裁缝店里帮手;这份工作是包食宿,但没有薪水的。后来他又从事过游乐场职员、戏院带位、银行见习生等等的基层工作,在银行工作期间晚上攻读英文,多年后在湾仔的一间小酒吧开始业余歌唱。1968年正式和几个朋友组织乐队演唱英文歌,当时香港正流行披头四的歌曲。后被邵氏电影制作公司看中,由作曲家王福龄给其作了国语歌曲,罗文于是开始转唱中文歌。1971年与沈殿霞正式登台演出。他的故事就成了初到香港居住生活的中国大陆新移民的典范。